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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
发布者:网络中心6 [发表时间]:2013-09-04 [来源]:东北石油大学 [浏览次数]:

一、档案库房是集中保管档案的重地,非档案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。

二、每间库房要确定具体安全负责人,负责库房内一切安全工作。库房钥匙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。

三、库房内要有严格的“八防”措施(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盗、防高温、防强光);库房内必须配备报警装置、灭火器材,并确定专人管理。灭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位置,不准随便移动,要定期进行检测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。

四、库房内严禁任何人吸烟和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进入库房,库房内不准使用台灯、电熨斗、电暖器等电器设备。

五、库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14℃-24℃之间,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%-60%之间,库房管理人要认真记录库房内当日的温度和湿度。

六、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清点,做好清点记录。库房内要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,档案不得随意堆放。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、空气流通。

七、库房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库房的安全,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,若个人无法排除,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予以解决。

八、库房管理人员离开库房必须锁卷柜、闭灯、锁门。